乱开远光或罚款两百,乱改车灯或罚两千

深圳交警近期开展夜间整治,严查灯光违法。

昨晚,交警在全市范围内严查非法改装车辆灯光,深圳交警新浪微博上发出的预告引起网友热烈转发。

据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交警长期开展夜间整治,并一直将整治违法使用远光灯和私自加装、改装灯光作为一项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内容,纳入到日常工作和统一整治中。合理使用远光灯也是“文明驾车”的体现,错误使用远光灯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反而会增加危险事故的发生几率,由于远光灯的光束十分集中且亮度较高,其他司机受刺眼的强光影响,造成局部的“盲区”甚至短暂“失明”,无法看清车身两侧的路面情况,尤其在并线、转弯或遇行人横过马路时,极易发生交通意外。目前,我市绝大部分道路的夜间照明情况良好,希望广大车主不要随意使用远光灯。

昨日晚9时,交警设置了34个查车组,严查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私自加装、改装灯光,此次行动,“深圳交警”微博提前向广大车主作出提示,希望大家不要使用远光灯,在网上得到迅速传播。

据介绍,警方在对远光灯的管理方面,首先加强源头管理,明确技术标准,严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关,加强对年审及其他检验车辆的全面检测,禁止非法改装灯具,尤其是非法改装氙光灯具,对于非法改装灯具的车辆,停止其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年度检审等车辆管理业务。

其次加强日常夜间整治,交警部门将所有涉及不按规定使用和改装灯光的违法行为列为重点违法,纳入日常重点查处项目,在组织各大队加强查处,每日夜间组织60个整治小组开展查处的基础上,还每日抽调70名机关警力组成14个整治小组参与路面整治工作,确保路面管控力度。组织专项行动,在加强常态查处的基础上,交警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通过统一指挥、集中处理、异地用警、规范执法的查处模式,依法从严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非法改装灯光的违法行为,形成了浩大的整治声势,营造了严管严控的整治氛围。

按照规定,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计1分的处罚;对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载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处2000元罚款。希望广大车主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共同维护好夜间行车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查处各类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4153宗,非法改装灯光479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