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粤籍深圳常住居民去香港通行证办理流程

1、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或者换发证件)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宝安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或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梅林办证大厅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有:填写完整的《非广东籍深圳居民赴香港“个人游”申请表》,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经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照片回执;申请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居住原件、证复印件;申请人单位在职证明;申请、换发或持非广东省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要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换发或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5个工作日办结。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2、已有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即加签)

本人至宝安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或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梅林办证大厅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填写《非广东籍深圳居民赴香港“个人游”申请表》,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两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在职证明;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申请办理赴港三个月签注的,通行证剩余有效期须大于3个月零20天;申请办理赴港一年签注的,通行证剩余有效期须大于1年零20天)。

【办结时限】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办结。

【费用】赴香港“个人游”一次有效签注,每项20元

【签注种类】赴香港“个人游”签注:三个月一次或一年一次有效签注,每次在香港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