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上可打印个人所得税缴款凭证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深圳国税局从昨日起正式开通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功能,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以取得“电子税票”。

开通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功能,打通了网上办税最后一个环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上申报、缴税、开票一条龙服务。之前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要获取完税凭证,必须到办税服务厅补开。今后,扣缴义务人可以在深圳市国税局网站(www.szgs.gov.cn)上直接批量打印个人所得税缴款凭证。

在此之前,纳税人电子缴税成功后,只能到银行柜台索取或银行邮寄由税务机关委托银行提供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今后,纳税人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系统在计算机终端自行打印缴款凭证。纳税人自行打印的缴款凭证,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后,可将其作为记账核算凭证。

深圳市国税局收入核算处处长熊为表示,该项功能的开通,将惠及深圳市40多万户电子缴税的纳税人。

■提醒

●电子缴款凭证的开票对象包括所有电子缴税的纳税人(缴款人)、扣缴义务人等。纳税人通过电子方式缴纳税款成功并且税款正常入库后(一般在缴款成功后3个工作日)即可开具电子缴款凭证。打印电子缴款凭证的时限是两年。

●个人所得税明细可以一次性打印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