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新区2012年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办事说明:

一、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条件

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符合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其他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一学位申请需提供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请家长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带上该凭证原件与A4复印件。)。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凭证材料;(自有房者: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请家长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带上该凭证原件与A4复印件。)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三、学位类型

1.学位类型是录取先后的依据,录取顺序按学位类型1、2、3……类的顺序依次录取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次,按照综合排序的方式进行录取,综合排序是根据家长的计生情况、其他材料(学区内居住时长、社保或营业执照的购买或使用时长、居住证使用时长以及学龄等材料组成)进行综合考虑并排序后,按照从前到后的顺序对同一学位类型的学生进行录取

3.学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其余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由教育部门统一分流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一)学位类型1

条件:坪山新区户籍、自有房

提交资料:坪山新区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房产证购房合同

(二)学位类型2

条件: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

提交资料: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房产证购房合同

(三)学位类型3

条件:坪山新区户籍、租房

提交资料:坪山新区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合同

(四)学位类型4

条件: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

提交资料: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合同

(五)学位类型5

条件:非深户籍、自有房

提交资料:原籍户口本,父、母、儿童居住证儿童出生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父、母就业和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居住地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六)学位类型6

条件:非深户籍、租房

提交资料:原籍户口本,父、母、儿童居住证儿童出生证,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合同,父、母就业和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居住地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独生子女还须提供独生子女证。 

四、重要日程安排

1. 4月中旬,各小学发放《小学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和《坪山新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指导学生准备升学资料。

2. 4月18日—5月5日,小学毕业生网上预报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 5月6日—5月8日,学生家长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申请学校初验,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具体做法参照小一招生的做法。

4. 5月9日—6月16日, 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申请坪山中学、坪山实验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域学校学位的第六类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提交申请材料的时候,若无法提供在上述学校所属学区内 连续租住满2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或其他租赁凭证(即2010年3月31日以前起租的租赁合同或租赁凭证),将不保证其被所申请学校录取。

5. 6月22日—7月8日,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示。

五、进一步了解学位申请信息途径

相关政策:请登录“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网站”查询(网址:http://psjyk.s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