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5日零时起(出票日期)下调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标准

南航宣布自6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记者从部分航空公司获得证实,从6月5日零时起(出票日期)下调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

根据民航局通知,从6月5日零时起(出票日期),国内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70元,相比原来下调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征收130元,相比原来下调20元。同时,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