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残疾人自主创业有补贴,深圳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

时逢《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本周于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公布,市残联历时一年多制定的《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也在近日揭开面纱。纵观该《办法》26条条款,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安排到提供创业、培训等补贴,或将为就业老大难的残疾群体带来利好。

“一是给予启动资金扶持,二是给予场地租金补贴,三是对接公共就业服务中有关自主创业补贴。”深圳市残联理事长祖玉琴透露,《办法》为残疾人提供了特别的优惠,所有的扶持经费都通过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

根据《办法》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残疾人在自主创业三年内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申请。1至2名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启动资金为2万元,3名以上残疾人集体创业的启动资金有3万元。而在场地租金补贴上,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将享受3年内的补贴,并且补贴标准比《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办法》规定的数额上浮30%。

除了直接扶持残疾人就业,此次《办法》还通过给予残疾人就业机构的优惠,来鼓励企业招聘残疾人。对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含福利企业)、以及安排10名以上残疾人(连续在岗至少两年)就业的单位,给予最高9万元的补贴。

初级证书奖600元、中级证书奖1000元、高级证书奖1500元,如果考取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还将获2000元和3000元。此次《办法》中细分的奖励规定使人眼前一亮,除了考取国家劳动职业资格证书的,参加劳动职业技能竞赛的残疾人也将分别得到2000-8000元不等的奖励。

为了激励残疾人学习成才,《办法》还对参加培训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也给予全额培训费补贴。此外,办理失业登记6个月后仍未能就业的残疾人,可以申领每人每月50元、为期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延长待业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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