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无工作者多数纳入社保 养老保险缴费分10档

城镇非从业居民

养老保险缴费分10档

试点工作下月启动 2012年基本全覆盖

中国政府网13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深圳非从业居民

大多数纳入社保

7月起我国将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记者获悉,深圳已将非从业居民中的大多数纳入了社保行列。

深圳市社保局有关工作人绍,自2003年以来,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我市已将他们中的大多数纳入到参保人群中来,并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下称《条例》),执行养老保险缴纳标准,解决了他们的养老保险参保问题。“国家开展的这一试点工作,为解决我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参保问题指明了出路和途径。”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条例》 第八条: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本市户籍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养老保险费;非本市户籍员工的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第九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0%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由企业缴纳。

此次参保工作介绍: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基金筹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待遇水平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

中央确定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

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管理服务

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

建立全国统一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试点地区要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领取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