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招调工指标期限40天调为90天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近日调整引进人才有关办理事项,内容包括4项。

第一项是招调工指标期限问题。对预审通过人员,指标期限由40天调整为90天。申报单位须在90天内到受理窗口报送材料,逾期不报,指标自动作废。第二项是居住证问题。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的拟引进人员,原要求持深圳市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现调整为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第三项是农业户籍毕业生办理“农转非”问题。非深籍毕业生,凭报到证等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农业户籍者应先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备齐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第四项是人事立户及招调工立户证书遗失及系统登录密码遗忘问题。已办理人事立户的单位,用户名为法人代码前8位。已办理招调工立户的单位用户名为法人代码(不含“—”),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的单位,立户审批通过后,初始密码系统默认为人事代码,请申报单位及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