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妇女儿童维权电话“12338”,热线通至各区妇联(2)

妇女儿童易成家暴受害者

今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专家称传统的“棒子出孝子”观念要改变

不久前“李阳打妻”事件使“反对家庭暴力”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话题。近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家庭暴力的主客体并不局限于夫妻之间,受“棒打出孝子”传统观念影响,少年儿童也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

日前,市政协与市广电集团联合举办“政协论坛”,邀请市妇联副主席原丽萍、罗湖区妇联主席罗安娜和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邓香花,共同探讨中国家暴的特点并为遏制家庭暴力支招。

原丽萍说,以前的妇女在家庭暴力面前选择“忍气吞声”,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走上用法律为自己维权的道路,但却发现现行法律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非常有限,受害者难以得到有效救济,也难以对施暴者做到及时惩治。

邓香花说,我国《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都只是宣誓性的法律,《婚姻法》对家庭暴力只作了保护性界定,其保护力度还急需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施暴者对受害者造成轻微伤,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3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如若上升到这一层面,作为受害者一方的家庭成员亦有所顾忌。可喜的是,根据我国最高法院有关精神,已有部分地方法院试点“人身保护令”,利用法律威慑力对可能遭遇家庭暴力的人提供人身保护。

邓香花说,受“棒打出孝子”传统观念的影响,少年儿童往往也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此外,家庭中经济责任比较大的人往往更容易成为施暴者,他们往往把作为社会角色的压力对家里的弱者宣泄。

据悉,罗湖区在2004年成立区一级家庭暴力保护中心,该中心由公安、妇联、检察院等10个分工明确的部门组成。该区每个街道都设一个反家庭暴力中心,每个社区设一个报案点。家庭暴力中心聘请志愿者作为“千里眼”和“顺风耳”,在社区出现家庭暴力时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解纠纷或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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