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来深圳创业 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此前每1万元补贴产生纳税额超3.8万元。

日前,记者从市外专局获悉,《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发布,团队申请也列入申报范围。此前资助中,部分获助“留”字号企业撬动社会投资2.1亿元,每1万元创业前期补贴产生纳税额超3.8万元。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日前,《办法》正式发布。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新办法将一等资助提高到50万元,二等资助提高到25万元,三等资助提高15万元,重点扶持有潜力、有前景、有突破的优质项目。留学人员可将资助用于学术交流、购置科研科研设备、支付企业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其次,新的补贴办法将团队申请列入了申报范围。经向申报条件为2人团队须持有公司股份占企业注册资本的40%以上,3人以上团队须持有公司股份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且申请人出资额不少于受资助额度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