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称评审政策 “挂钩”社保

我市今年职称评审政策出现四大变化

评职称需交半年以上社保凭证

今年职称评审跟社保“挂钩”了,职称申报人需提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深圳市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部署动员大会”,公布了今年我市职称评审的政策,与往年相比,今年职称评审政策有四大变化,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职称评审时需提交半年以上的参加社保凭证。

变化一:

需提交在现单位连续缴交

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

以往职称评审时没有社保要求,今年职称评审的一大变化是职称评审与社保“挂钩”。今年评审政策规定,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注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张谦表示,推出此举是为了解决以往职称评审时出现挂靠作假的问题,“以前有一些申请人通过挂靠某个单位来申请,明明在A单位工作,却跑到B单位挂靠参加评审,通过B单位来申报职称,今年出台这一措施后将可解决这一问题,消除作假现象。”

变化二:

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称号

可按创新型人才申报

为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今年的职称评审将继续试行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特殊评价方式,但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今年进一步拓展了申报人员的范围。新政策规定,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称号或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主要参与人今年可按创新型人才申报评审。

张谦表示,创新型人才可按本人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定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只须满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即可(由单位出具证明),论文可不要求公开发表,但须提交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两篇以上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含施工方案、设计方案、技改方案等)。

变化三:

先审核再免试

今年评审在外语、计算机等免试申请程序上也有所变化。根据新政策,从今年开始,凡按政策需要免考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或教育系列免班主任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深圳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免考核准表》(附件2)或《深圳市中小学教育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减免班主任工作年限核准表》(附件3),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核准同意后,方可按政策减免。

变化四:

计算机免考时限放宽至1960年

以往评审条件规定,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请人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今年新政策将这一时间“门槛”放宽至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

此外,还有三类人员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包括从事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粤人发〔2004〕223号文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离退休人员;通过确认取得我省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所确认资格的职务的人员。

■ 提醒

申报材料时效

截至8月31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别提醒申请人,根据新政策,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时效截至201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