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圳“绿色出行”活动报名方法,电话,网址(2)

自愿+义务 倡导公民自治

市公安局副局长温伟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义务的基础上强调自愿,推行公民自治是行动的基本原则。

义务:减少碳排放,提高空气质量,营造有益健康的环境,人人有责,我市小型客车(包括长期在我市道路行驶的外地小型客车)车主都有义务每年停驶30天,停驶时间为工作日7:30-19:30。

自愿:具体停用少用的天数和日期由车主自愿选择,并且车主可以自愿增加停驶时间。

荣誉+奖励 给予应有尊重

对于积极响应参加行动的市民群众,政府、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将给予应有的尊重,并通过发放荣誉车贴、实施奖励措施的方式具体体现。

荣誉:市民申报参加“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后,可在各城市志愿服务U站、加油站、车管服务站、车辆尾气检测站、社区服务点、交警局办事窗口等地领取车贴,由车主自行粘贴在机动车车尾箱的右上方。

对停驶时间达到30天及以上的,按照停驶天数发放1至3星级荣誉,或更高星级的车贴。

奖励:对积极参与和履行停驶义务的车主给予切实的鼓励与奖励,奖励与荣誉星级挂钩,星级越高,奖励越多。

“网络+电话”欢迎市民踊跃报名

温伟平表示,今日起,交警部门开始接受市民报名。交警欢迎市民随时参与申报,次数不限,每次申报的天数也不限;但一定要在停驶当天的7点30分前进行申报。

申报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互联网,市民可登录公安(交警)门户网站(http://www.stc.gov.cn/ )设置专门页面供车主申报。

二是热线电话,通过公安(交警)公布的热线电话(0755-22222000,20条线)申报。

此外,市公安交警局将随着活动持续开展,增加短信申报等其他申报途径。

申报资料:提供车牌号码、号牌种类、停驶日期、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

监督+提醒 违反承诺不予处罚

温伟平强调,对于违反承诺的车主,交警部门只予以监督提醒,不予处罚。

交警部门将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履行承诺核准平台,利用和整合交通管理信息化资源,对车主是否履行申报承诺进行核准。并通过短信、邮件及现场等方式及时提示未履诺的车主,当天停驶申报无效,并督促其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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