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也可申请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非深圳市常住户籍的个人也可申请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了。《深圳市异地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昨天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

办法所称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补贴资金是指中央就业专项资金,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已享受广东省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职业培训的形式包括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特种作业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上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能力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等。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如下:企业申请补贴的,按照每名培训员工每年100元的标准补贴企业。

个人申请补贴的,获职业资格证的,每名员工每年按级别分类补贴:初级500元、中级650元、高级800元、技师以上1300元;获专项职业能力证的,每名员工每年补贴200元;获特种作业证的,每名员工每年按作业类别分类补贴:电工作业、制冷作业、高空作业为300元,焊工作业为350元。企业按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的方案组织本企业员工培训鉴定,员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上述的等级补贴标准给予企业50%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