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税局开始全面推行网络发票

全国率先建立5层级一体化联动系统平台

记者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该局联合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等三大通信运营商,从10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向纳税人推广应用“网络发票”平台,为纳税人构建7×24小时安全稳定运行的发票管理系统。

据悉,网络发票的全面推广将彻底解决一直以来困扰税务机关的发票数据信息化难题及纳税人的“购票难”问题,标志着深圳市国税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从纳税人到三大运营商、到网票平台,以及C T A IS征管系统、邮政快递共5个层级一体化联动的大型跨网络的系统平台,是深圳市国税局实践推动发票管理信息化的标志性事件。

据介绍,截至10月16日,共有827户纳税人开通了网络发票平台,办理了开户注册手续,占试点企业的83%。其中中国电信用户602户,中国联通用户71户,中国移动用户154户。共开具网络发票16834份,在线验旧6984份。共157户纳税人申请了网上购票,78户次成功进行了网上购票并签收确认。

根据估算,深圳市国税局原有纳税人需要转网络发票系统的大约10万户,营改增纳税人需要使用网络发票系统的大约1 .9万户,合计需要推广网络发票的纳税户在12万户左右。为此,深圳市国税局票证中心主任甘志华提醒,相关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的通告》(深国税告〔2012〕11号)规定,“营改增”纳税人在“营改增”业务范围内使用的地税发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除外)于2012年1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为了正常经营需要,请尽快到国税局购买国税发票,这样就可以在2012年11月1日起正常开具国税发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