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发布《广州市孕产妇保健分类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孕产妇死亡率要低于14/10万
据市卫生局资料显示,广州市1996年实施的《广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修订)》已不能满足母婴安全的需要,主要表现为高危妊娠分为两类进行管 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市150余间助产机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医疗机构级别与妊娠监护能力不相适应,部分助产机构存在超范围收治等问题,广州市 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工作形势严峻。如不加强管理,将难以实现2011~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持续控制在10万分之14以下的目标。
孕产妇、助产机构都分级
市卫生局表示,将出“四招”改善现状,保障孕产妇的安全。
首先在目前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孕产妇保健管理类别,对孕产妇保健管理分为正常妊娠、一般高危妊娠、严重高危妊娠三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孕产妇 保健管理类别,即根据孕产妇基本情况、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病情发展的不同阶段,将孕产妇保健管理分为、、、、等五类,如孕妇身高150cm以上、年龄在 18~35岁之间、身体无任何疾病和胎儿无异常等,大多属于I类即最安全的级别,而情况最严重的则会被划为级。
与此同时,将进一步细化助产机构监护类别。在助产机构监护类别按照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级别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助产机构监护类别,即根据 助产机构的人力配置、人员资质、科室设置、年分娩量等情况,将助产机构监护类别划分为、、、、等五类,级机构只能为级孕产妇提供服务;而级机构则可以为和 级的孕产妇服务,如此类推。
除此之外还将实行孕产妇保健分类管理和建立助产机构监护类别信息公开制度。每年年初,市卫生局根据各区(县级市)卫生局上报的辖区助产机构监护类别评估意见,在市卫生局信息网站和以文件形式公布全市助产机构监护类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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