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深圳中考招生原则 “六公开”严禁挂靠学籍

深圳高中招生将于今日开始。深圳教育局强调“阳光招生”,严禁挂靠学生学籍,所有学校一律执行“学籍跟着学生走”的原则。

中招“六公开”严禁挂靠学籍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圳市教育局在201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提升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执行力的通知》的基础上,今日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中小学招生规定的通知》,重申招生相关规定,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禁止公办高中随意变更招生计划,择校生纳入招生计划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三限”政策,高中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做到“六公开”,从严控制特长生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招收非计划内的特长生,严禁挂靠学生学籍,所有学校一律执行“学籍跟着学生走”的原则,此外将加大督查力度,新学期开学后将开展“四查”活动,发现违规学校和违规人员一律严肃处理。

此外,今年中招投档也全部实行网上操作。中招录取系统按设定投档原则自动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投档,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整个过程由计算机系统进行操作,杜绝人为因素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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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深圳中考招生原则

昨日,深圳市招考办公布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录取标准情况,其中录取分数线最高的是“宝安区宝安中学(二)”面向全市招收D类考生的计划,其分数线为712分;最低的分数线是400分,包括龙岗区建文中学、龙岗区东升学校等。根据中招工作安排,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分别于7月15-16日、17-18日进行录取。

深圳市招考办称,今年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中专、技工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考生所报志愿、学科成绩等级、六科标准总分及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条件划定。各学校招收的正取生按考生志愿、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1∶1出档。

按中招工作安排,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分别于7月15-16日、17-18日进行录取。列为第三批第一阶段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专学校在7月21日至8月5日在广州进行录取,第二阶段学校在8月7日-8日进行录取。

今年中招继续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学校在本校内通过互联网进行阅档招生。每批录取工作结束的第2天,考生可通过 “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通知书将于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转录。如不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