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高考录取7日开始

从市招考办获悉,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7日至8月23日进行。广东省招生办日前发布今年高招网上录取工作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高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必须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手续。

据了解,今年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投档,均分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第一志愿组的投档将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两个环节,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不进行预投。

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两天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高校反馈投档比例后,省招生办进行第二次预投档,高校根据两次预投档的情况确定最终增加招生计划、投档比例。高校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不得高于1∶1.05。

通知要求,高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必须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手续。省招生办录检员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向高校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录检员提出的复议意见。

若二次复议时存在不按规定录取原则进行退档的情况,省招办将考生电子档案置为不容许退档状态。当投档数不超计划且考生专业志愿填报合理时,若非身体原因,一般不得退档。因退档产生的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又讯 昨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划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据了解,第一批本科院校预科生分数线为文科类总分540分,理科类总分528分;第二批本科民族院校(含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民族生分数线为文科类总分505分,理科类总分470分;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预科生分数线为文科类总分495分,理科类总分460分。报考专科层次(含高职类、艺术类、体育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供高等学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