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深圳社康看病一次收诊疗费10元

深圳社康看病一次收诊疗费,10元其中70%由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出30%

下月起,政府举办的社康中心及门诊部、医务室的诊查费、注射费(不含药品、耗材费)等将打包收取10元/次的一般诊疗费,其中70%由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出30%。

据市卫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一般诊疗费”,是指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和公立医院举办的社康中心、门诊部、医务室)现有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

近日,市发改委、市卫人委及市社保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我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10元/次,参保人员的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障门诊统筹基金报销70%。一般诊疗费将于7月1日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社康中心不收取挂号费和药事服务费,诊查费按医师级别收取,普通医师为3元/次,副主任医师为6元/次,注射费包括肌肉注射、静脉 注射,收费分别为1.2元/次、2元/次。目前我市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社康中心就诊,基本医疗费用可以打7折,即由统筹基金支付30%,个人账户支付 70%。按照我市目前的收费标准计算,参保综合医疗保险的市民到社康中心就诊,挂副主任医师的号,进行一次静脉注射,“一般诊疗费”为8元,刷医保卡个人 账户需支付5.6元。根据新政策,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定为最高的10元,参保市民个人仅需支付3元。

所谓“一般诊疗费”

是指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和公立医院举办的社康中心、门诊部、医务室)现有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