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违章信息查询

广州汽车违章信息查询:

http://www.gzjd.gov.cn/gzwfcx/

使用说明:

一、本系统提供交通违法行为的查询和确认(自助打印处罚决定书)。

二、查询交通违法记录的范围:广东省机动车在广州市发生而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广州市机动车在省内发生而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询结果仅供参考,最终应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结果为准。

三、确认交通违法记录的范围:广东省籍机动车在广州市(含花都、从化、增城、番禺、萝岗、南沙、广州港、白云国际机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或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的《违法停车告知单》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确认业务的服务对象:发生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本省籍驾驶人(系统暂不支持外省籍驾驶人办理本确认业务)或广东省籍的机动车所有人。

五、办理要求:办理人员必须准确录入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录入信息与相关凭证证明不符的,本次确认无效。

六、交通违法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如对本协议有异议,应直接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点 办理相关手续。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点:

1.省内异地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当事人,请到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辖区交通违法处理部门进行办理。省内异地违法行为查询电话96897。

2.广州辖区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主或当事人在15日内携带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以下的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大厅以及各分理点办理:

(1)机动大队――广园西路340号之一(瑶台牌坊对面);

(2)流花大队――广园西路340号之一(瑶台牌坊对面);

(3)内环大队――广园西路340号之一(瑶台牌坊对面);

(4)天河大队――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25号;

(5)越秀大队――越秀区豪贤路132号;

(6)东山大队――东山区农林下路24号;

(7)荔湾大队――荔湾区光复南路73号;

(8)海珠大队――广州大道南858号海珠大队;

(9)黄埔大队――黄埔区大沙东路202号黄埔大队;

(10)白云一大队――白云区沙太南路888号第一军医大学对面;

(11)白云二大队――白云区黄石路黄石立交桥东侧白云二大队;

(12)高速一大队――白云区增槎路461号;

(13)高速二大队――北二环石湖收费站东侧;

(14)巡逻大队――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15)芳村大队――芳村龙溪大道299号之一(芳村车管分所内);

(16)岑村车管总所――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17)海珠车管分所――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18)黄埔车管分所――黄埔区广源东茅岗路989号;

(19)白云车管分所――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20)广州车管所黄花便民服务站――越秀区水荫路36号;

(21)花都大队——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农新路12号;

(22)从化大队——从化市青云路263号;

(23)增城大队——增城市荔城镇挂绿路18号;

(24)番禺大队——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315号;

(25)萝岗大队——广州市广汕公路长安段57号;

(26)南沙大队——广州市南沙区广珠路513号;

(27)广州港大队——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江大桥北侧;

(28)机场交巡警支队——广州市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二路。

办公时间:(1)-(14)周一至周五8:00-18:00,周六日上午8:00-12:00;

(15)-(20)周一至周五9:00-16:30;

(21)-(28)以辖区大队具体办公时间为准。

3.办理手续后15日内到市属各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不接受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车辆,将停办车辆的年检、审等各项业务。

4.具体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以当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部门的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