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考驾照有新标准啦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五天后实行

已有的准考证有效期调整为3年、使用“以前”车证将罚200元、五次预约仍不合格已有成绩作废……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你准备好了吗?昨日,市交警部门就新规进行解读。

现行准考证有效期

由2年调整为3年

市民在明年1月1日后,报考机动车驾驶证与现在报考有何区别?

昨日,交警部门表示,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2013年1月1日之前,学员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2013年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者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据了解,自2013年1月1日起,车管所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仍然有效的,本着从宽原则,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值得一提的是,123号令实施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考试将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作为科目一,放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两部分的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90分为合格。

两桩位之间的

移库要求取消

小型汽车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二”)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交警部门表示,123号令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简化了小型汽车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

与此同时,取消了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

此外,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

使用“以前”车证

将罚200元

市民申请换发机动车驾驶证,需要多长时间可以领到新证?交警部门表示,驾驶人户籍变动、自愿降低准驾车型、驾驶证信息变化或者损毁无法辨认、有效期届满等情况可以申请换证,车辆管理所在一日内给予换发新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将会处500元罚款,并由公安交警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值得注意的是,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将会处5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驾驶证遗失而向车管部门补领驾驶证后,又找到了原来的驾驶证,那么原来的驾驶证不能继续使用,必须交回交警部门或者自行销毁。如果在驾驶车辆时仍然使用以前的驾驶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200元罚款,并收回该驾驶证。

5次预约仍不合格

已有成绩作废

对于备受市民关注的加考内容,交警部门表示,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个项目,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还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考试。第一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增加到16项,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第二部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

根据新规,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此外,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

其他重点解读

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就可以拿到驾驶证了吗?

123号令实施后,对参加科目三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将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123号令实施后,记分项目和分值有何变化?

一是新增了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二是提高了部分重点违法行为的记分值。如冲红灯由3分增至6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由6分提高到12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