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第二胎是否有产假?

二胎产假有多少天?

我和老公都是深圳户口,正规单位工作. 2008年1月结婚,2008年10月生育一子.正常休了产假,晚婚晚育假,独生子女假.(小孩未领独生子女证) 2010年7月,因我和老公都是独生子女,办出二胎准生证.第二个孩子的预产期是明年. 单位说,可以生,但是,生完后的产假只有60天.他们是这样算的,产假90天-生第一个孩子时已经休过的独生子女假30天,故只有60天假期. 产假90天是法律规定的,我上次休的独生子女假,单位可以按规定用别的方式扣除,我个人认为,90天的休假时间是不能改变的. 请专家给予指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内容:

你好,关于产假问题,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以不违反计生政策为前提,如果不违反计生政策,可依法享受产假期等待遇。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如有疑问,建议拨打电话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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