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已申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全面试点扩围方案或近期出台,已有10省市申报,新增试点参照上海模式。

10个省市包括北京、天津、重庆、厦门、深圳五市和江苏、湖南、海南、安徽、福建五省。试点扩围方案可能在本月底或6月初出台。

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正在快速推进,目前已有包括深圳在内的10省市申报试点。昨日记者从市税务部门获悉,营改增试点涉及到国税和地税两方面的统筹,目前还处于申报阶段,上级部门未有任何通知。

据有关媒体报道,目前有10个省市正在申报试点,包括北京、天津、重庆、厦门、深圳五市和江苏、湖南、海南、安徽、福建五省。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进一步扩围的方案,可能会在本月底或6月初出台,而试点扩围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启动。

据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就是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通过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经营成本和企业税负。今年1月起,上海率先开始试点,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现行17%和13%两档增值税率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6%或11%,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

据了解,未来营改增试点地区将主要参照上海试点模式,即在行业选择上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