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中2012第二批录取标准公布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学校录取于7月16日顺利完成。昨天,市招考办公布了第二批高中招生学校录取标准,录取工作于17日至18日进行。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学生

据介绍,今年中招继续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市招考办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根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条件,按1∶1 的比例出档;各有关学校严格按照录取标准,在本校通过互联网进行阅档和录取。各校招收择校生,均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确保招生 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按中招工作安排,第二批录取学校于17~18日进行录取。列为第三批第一阶段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职类学校于7月21日至8月5日在广州进行 录取,第二阶段学校于8月7~8日进行录取。今年中招继续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学校在本校内通过互联网进行阅档招生。每批录取工作结束的第2 天,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批高中录取标准说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学生。打“*”号的录取分数线,表示当考生的标准总分与该校分数线相同时,只 录综合表现评价等级为A的考生。招生范围中:A类——本市户籍户口考生;C类——持有我市居住证(暂住证)但享受市政府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D类——指除 A、C类以外的其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