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商会大厦车库积水浸车(图)

38名车主要物管处买下“水浸车”

称须按新车购置价每月0.6%折价,物管处则表示会赔付由其失职造成的损失。

昨日早上,福永商会大厦车库积水终于清理完毕,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开始进场工作。

“暴雨水浸车库”追踪

对于福永商会信息大厦的部分车主而言,原本轻松的五一假期被一场暴雨冲得烟消云散,爱车在车库中被淹40余小时后终于可以重见天日。截至昨日,已有45名车主与物管处达成协议,另有38名车主要求满足其三点要求,物管处则表示会赔付由其失职造成的损失。

福永商会大厦车库积水浸车(图)

昨日0时33分,一辆电动车被车主推出;1小时后,第一辆汽车才被拖出。到昨日下午5时,共有25辆汽车、19辆电动车被运出车库。部分汽车已送往4S店进行维修,少量汽车被拖出后停在路边。

有多名保险公司及4S店员工赶来,其中有保险业务员表示,多数车辆未购买涉水险,所以保险公司一般只会负责车辆的清洗、刮痕处理及拖车的费用。而一名广汽丰田4S店的员工则认为,被浸泡车辆几乎都应该报废,即便修理后发动机也存在隐患,容易出现交通事故。

被拖出的车辆的车主与物管处也达成和解,即利用车库所购买的公共责任险和财产险及车主自身购买的车险进行赔付,对于车上财物,物管处将进行赔偿,截至发稿前已经有45名车主与物管处达成协议,另外有38名车主不认同物管处的处理方式,准备继续追究物业责任,后经福永街道办介入,在昨日下午3时,由车主委托自发推选的5名代表在商会会议室与物管处谈判,谈判时有福永街道城管办及宝安区住宅局工作人员到场,其余30余名车主旁听。

车主在谈判前草拟了三点诉求:一、车主放弃所有车辆维修;二、物管处必须按新车的购置价(不是净车价)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每月0 .6%折价,由物管处购买车主的损失车辆,车主负责提供购置车辆的相关凭证,办理过户事宜;三、如果强迫车主维修,物管处要按照车辆进水的损失价格进行差额赔偿,并且必须出具有公证的书面文件,并承诺强制维修后的所有的车辆,因进水维修不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由物管处赔偿。

谈判开始后,物管处黎主任首先向车主道歉,同时承诺商会物管处将负起相应的责任,尽量使受损车主得到满意的答复。车主质疑物管处未及时通知车主救险,物管处表示抢救时因时间紧迫,而且电路存在问题,一旦有车主下去抢救可能会出现生命危险。黎主任承诺,会对由物管处失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但不会无条件接受车主们所提的全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