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补贴申报指南

2010年度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已开始发放,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昨日提醒,来深建设者和用人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申领补贴,要抓紧时间申报,申报时间到3月1日截止。

11个鉴定所可个人申报

据介绍,非深圳市常住户籍、申请年度内在本市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申请年度内参加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来深建设者可申请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按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补贴(初级450元、中级600元、高级750元、技师以上1200元);鉴定补贴按就业准入工种鉴定费100%补贴和一般工种鉴定费50%予以补贴。

劳动者个人请到指定技能鉴定所申报,11个指定鉴定所及电话:鹏程鉴定所83377025;第一鉴定所83119031;第六鉴定所83758723;深鹏鉴定所25576430;兰德移动电话维修鉴定所83656831;工艺服装鉴定所83696620;协和电子鉴定所83754049;卫生鉴定所25162411;第七鉴定所26731271;第十一职业鉴定所29991581;龙岗区鉴定所28903724。

企业申报按人力资源事权划分

企业申请培训补贴,实行“评分排序,高分先补”的原则,评分标准包括企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情况、企业纳税额、企业申报人数等进行打分,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政府直通车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可相应加分,优先补贴大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市、区人力资源事权划分,向市或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83950288;罗湖区劳动局25438309、25438310;福田区劳动局83456509;南山区劳动局26079381;宝安区劳动局27846062、27846920;龙岗区劳动局28910654、28903724;盐田区人力资源局25228153;光明新区社会管理局88211304;坪山新区社会管理局8462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