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2011年11月10日(3)

十九、“法律硕士”是否可以报考研究生专业要求为“法学”的职位?

可以。

二十、在职公务员能否报考?

可以,但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不可以报考。在职公务员考取本次公开招考职位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须按照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重新任职定级和进行公务员登记,新任职务的任职时间重新起算。

二十一、此次招考年龄如何计算?

年龄的计算截止至2011年11月11日。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75年11月11日至1993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二十二、其它相关资历的时间如何计算?

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户籍本等,取得这些资历的时间均应在2011年11月11日之前(含当日)。

二十三、“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如何理解?

这是指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简称回避关系)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所在单位的职位。“所在单位”一般指市直机关、区直机关或街道办事处,其中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较大机关及其直属分局、管理局分别作为“所在单位”,但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公务员为上述“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同级非领导人员的,报考者不得报考该单位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分局、管理局的职位。

例如:报考者的父亲是某局机关的主任科员,则其不能报考该局机关的职位,但可报考该局直属各分局的职位;若其父亲是该局的副局长,则其既不能报考该局机关的职位,也不能报考该局直属各分局的职位。

二十四、若某职位报考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时,该职位是否会被取消?

不会被取消,只要有人报考的职位都将正常开考。

二十五、网上填写报名信息需要注意什么?

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齐全,不得漏填。若现为在职公务员的,需在本条工作经历后注明“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期满转正公务员”。因信息填报不全、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及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十六、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本次公开招考为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并自行确认。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二十七、笔试科目及内容有哪些?

本次公开招考笔试科目为两科,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共同科目外,综合管理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103A001-1103A129)考《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103B001-1103B126)考《行政执法素质测试》。

需注意的是,为促使报考者了解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及聘任制改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增加对深圳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等内容的考察。

笔试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查询。

二十八、笔试成绩如何计算?

笔试成绩依两科成绩按各占50%合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笔试分数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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