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聘任制公务员和委任制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深圳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的区别

根据我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方案,自2010年1月1日后新进入我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均实行聘任制。

实际上,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在身份地位、岗位履职、政治待遇、发展机会、管理制度上没有差别,都使用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按职位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3大职类管理,都可以竞争领导职务、有相同的职业发展空间等等。

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的差别只有两方面:

一是聘任制公务员须与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单位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此次公开招考的聘任制公务员首次聘期为3年,合同期满双方愿意续聘的,可直接续签聘任合同,续聘的聘期一般为5年。符合条件的聘任制公务员连续聘满10年的,单位可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委任制公务员则不需要跟单位签订合同。

二是聘任制公务员不执行现行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制度,而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与社会其他群体养老保障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