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市住院医保参保人已达188万人,但能够享受门诊待遇的仅136万人。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了解到,还有52万住院医保参保人因未绑定一家社康中心,而让自己的“门诊待遇”白白“落空”了两年。

2008年3月起,原来只享有住院待遇的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该政策其实能够大大减轻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负担。”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企业或参保人,门诊就诊时,甲类药记账80%,个人自付2成,乙类药记账60%,个人自付4成;120元以下的诊疗费用90%记账,个人自付1成,120元以上的诊疗费用记账120元。门诊输血费70%记账,个人自付3成。一个社保年度内(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个人记账累计不超过800元。同时,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等与国家的规定一致。

然而政策实施两年来,为何还有52万的参保人门诊待遇“落空”?记者采访后发现,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没有绑定社康中心,绑定后,参保人只能在这家社康中心享受门诊待遇。

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为什么会成为享受门诊待遇的必要条件?对此,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增加住院医保参保人的门诊待遇,既没有增加缴费,也没有影响原来的住院待遇,只是从每个参保人原来的缴费中划出6元,作为门诊统筹基金。

“每人6元钱是相当少的,要维持门诊统筹基金的平衡,必须绑定一个社康中心,社保机构按社康中心绑定的参保人数,一次性将门诊费用支付给社康中心,这样才能做到用有限的钱去支付参保人的门诊费用。”该负责人说。

目前,深圳市的住院医保主要以企业参保为主,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企业对政策存有误解,有的企业认为多了门诊待遇后要多交钱,还有的认为参加了门诊待遇后会影响住院待遇,市社保局负责人表示:“企业的这种担心完全是不必要的,住院医保参保人要享受门诊待遇,唯一要做的就是企业社保经办人员花点时间到就近的社康中心去办理‘绑定’手续。”

而且如果企业员工不在一个地方上班,像连锁经营企业、劳务租赁型企业等,企业还可向社保部门申请,经授权后,企业员工可选择工作或居住地点附近的一家社康中心“绑定”。

如何办理“绑定”社康中心手续

以企业身份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企业社保经办人应持身份证、单位证明和单位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表到工作地附近选定一家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的社康中心,社康中心可以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i.gov.cn/的《深圳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一览表》中查找,目前全市共有735家社康中心可供选择;

以个人身份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持参保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居住地附近选定一家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的社康中心。

目前社康中心仅限于每月1日到19日(含19日)申请,次月1日生效,每月19日以后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