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享特殊医疗保障 九成被访者反对

深圳民间发布对医保办法修订稿的意见调查报告

黄明钢 深圳晚报讯 (记者 黄明钢) 昨日下午,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劳资关系发展论坛等再次组织开展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的讨论。会上公布了就医保办法修订稿所做的公众意见调查报告,近九成受调查者反对对公务员群体进行特殊保障。

此次调查采用网上调查和网下问卷调查两种形式,其中网上调查时间为6月5日至6月8日,共调查25036份。网下问卷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248份,回收240份,以上共计调查25276份。本次参与调查的人员共有25276人,其中公务员118人,占0.5%,事业单位人员994人,占3.9%,公司职员18056人,占71.5%,农民工1947人,占7.7%,学生68人,占0.3%,一般市民3439人,占13.6%,其他类型的人员占2.5%。

公务员享最高等级医保待遇

医保办法修订稿规定,政府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在调查中,有22264人,占89.9%的被访者对公务员群体进行特殊保障的规定表示不同意,“凭什么公务员要拿着高薪同时还要在任何方面都享受比我们更好的待遇?”

劳资关系发展论坛发起人吉峰表示,在已经明确综合、统筹和绑定三种医疗保险形式外,又另行规定“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进一步强化和保障了公务员群体的医疗需要,公务员群体已经得到最高等级,即综合式医疗保险,单独附加特供保险条款,形成社会不公。办法提出“鼓励和支持建立用人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非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在企业税费超额支付、经营艰难的状态下,既无意义,也没作用。又提出“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而个人是否参加商业保险,纯属于个人事务和企业市场经济行为。政府只是口头鼓励,而没有实际性的支持,只是空中画饼而已。

在保费报销上,医保办法修订稿第53条规定了门诊输血费待遇,综合式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报销90%,统筹式医疗保险和绑定式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报销70%。有21670人,占85.5%的被访者认为这个条款不公平合理,有14.2%的被访者认为这个条款是公平合理的。

有被访者说:“农民工、打工者为什么就这么苦呢?干着最辛苦的活,受着不公平的待遇!”“作为在深工作的人员,都给深圳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连住院的报销比例都有区别,太让人心寒了!”

建议由参保人员参与社会监督

医保办法修订稿第5条规定了监督机构,仅有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和基金收支、使用、管理情况实行监督。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大部分由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政府官员组成、在调查中,有24899人,占98.6%的被访者认为,应该成立由参保人员等组成社会方监督委员会。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翟玉娟表示,医疗保险基金是事关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基金的钱是参保人的钱,每一个参保人都是基金的股东,有权利知道基金的具体开支。

调查中有人对本次医疗保险办法仅是规章而不是立法表示不理解。有24660人,占97.6%的被访者认为医疗保险不经过人大立法是不合理且不能接受的,有2.4%的被访者认为不通过人大立法是合理,可以接受的。(深圳晚报)

共4页: 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