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回应:“碧龙”商标已停止使用

“碧龙”牌阿胶系新疆碧龙阿胶有限公司所注册商标。2001年,东阿阿胶公司重组新疆碧龙阿胶有限公司为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后,该商标现已停止用于生产和销售。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东阿阿胶卷入危局 不断涨价或赖于数据造假》,东阿阿胶(000243.SZ)将于明天发布声明回应此事,称“碧龙”牌阿胶系新疆碧龙阿胶有限公司所注册商标。2001年,公司重组新疆碧龙阿胶有限公司为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后,该商标已停止用于生产和销售。

此前公开报道称,阿华阿胶200多吨产能,在号称75%的市场占有率的东阿阿胶,似乎也是可有可无。然而,这样一个不显眼的小厂,却引发一系列的质疑。

东阿阿胶表示,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派驻质量监督及技术指导人员,主要负责将驴皮前处理为生产原料,全部生产过程符合GMP标准且经过新疆、山东两地药监部门审批。此举为响应国家号召,支援新疆建设,充分利用好新疆地区的驴皮资源,同时降低了运输成本。

此前公开报道还表示,生产在新疆和田的半成品且已经完成了阿胶传统工艺制作大半工序的阿华阿胶生产的“东阿阿胶”,是否涉嫌虚假,颇为令人质疑。

东阿阿胶回应时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原产地标记注册要求范围仅限于东阿牌阿胶,所有东阿牌阿胶均为东阿本地生产。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前处理后的原料,运回公司后根据规范的工艺体系,进行炼制,保证产品质量。炼制完成后,此部分原料仅用于阿胶枣等系列产品,并不用于阿胶块,不涉及原产地标记问题。

对于数据造假这一问题,东阿阿胶称,2005年时,根据当时市场的实际情况,公司提出了主流市场占有率75%的概念。近年来由于阿胶行业不断发展壮大,数据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企业并未在对外宣传中继续使用这一数据。

2010年某调研机构结合国家统计局报告所做调查显示,东阿阿胶收购了市场上80%左右的成年驴皮。该数据属于第三方调查结果,并不是公司自己的统计数据。

此外,东阿阿胶还表示,为保证原材料供应,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17个养驴基地。公司始终坚持只收购整张驴皮,坚持以高品质驴皮为原材料。公司对行业或其他企业是否涉嫌数据造假和使用驴皮替代物作为原材料不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