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一学位安排依据户籍及住房

学位依据户籍住房

我市小一学位安排,主要依据孩子的户籍及家庭住房情况,一般是深圳户籍特别是户籍在学位片区内的优先,购房户比租房户优先。

今年我市还有一些区的教育部门,对学位申请排序情况进行了具体量化。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规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派位实行五梯四级制,第一梯度为学校学区户籍,第二梯度为新区户籍,第三梯度为区外市内户籍,第四梯度为东莞、惠州户籍,第五梯度为其他户籍。而四级指标则包括户籍、房产、居住年限和计生等。其中户籍为学位派位第一优先要素,梯度之间顺序为1>2>3>4>5。

龙岗区教育局今年推出填报入读学校志愿的措施,家长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为居住学区的学校,为固定志愿,家长必须填报居住学区的学校;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同时,该区还规定“同一志愿,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有七个类型。该区教育局还规定了加分办法,如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独生子女加2分。

根据教育部门的安排,4月8日至4月11日,适龄儿童家长需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5月21日至6月3日,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6月12日前,区属公办学校和辖区民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局核准。6月13日至19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

市教育局还提醒申报学位的儿童家长,一定要提供真实的就读证明材料。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保证就近入学。暂住人口子女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接纳在深圳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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