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元宵禁止燃放烟花

离农历新年元宵节将至,城管执法部门呼吁,市民尤其是城中村和旧屋村的市民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由于深圳人口较多,地域空间小,楼房密度大,尤其是城中村“握手楼”、“接吻楼”多,消防意识和消防基础设施均较弱,稍有不慎容易造成火灾。再加上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是森林特别防火期,深圳早在1991年1月1日起就开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但违规者仍有之。

家住星河丹堤的姜女士昨日来电投诉,称除夕当晚一过零点,就听见噼里啪啦长挂爆竹的声音,年初一一早发现自家阳台上满是红色鞭炮纸屑,“我家楼层不高,这些纸屑应该是被风吹过来的,足足花了我半个多小时才清扫干净”。南山的李先生也抱怨说因年初五有“迎财神”的习俗,当天小区里鞭炮声声,把停在小区里的汽车报警器震得嘀嘀乱响。

据统计,今年春节期间,深圳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上,共排查门店16950间,查处燃放6360宗,查处销售385宗,没收烟花490箱,没收爆竹4029576头,直接查处的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行为有100多宗。

从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来看,城中村、旧屋村最为严重。因这些地方道路较为窄小,执法车辆难以进入,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短,难以立即抓获违规者,加之燃放者孩子居多,执法部门只能没收爆竹和批评教育。

城管执法部门表示,将严肃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呼吁市民在元宵节到来之际遵守相关法规,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将根据规定,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没收其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外,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成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