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0年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公示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市规划国土委将拟定的《2010年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进行网上(http:/ /www.szpl.gov.cn)公示及现场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3月5日至2010年3月11日。

城市更新保障房政策将出台

这是一场浩大的城市更新盛宴。从昨天开始,深圳对《2010年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进行公示。该计划草案分为两个部分,包括89个城市更新单元,申报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约6.8平方公里,涉及规划研究面积达33.4平方公里。据深圳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在城市更新项目中保障房配备比例最高或可达25%,最低的或为零,此中区别主要考虑相应区位的需求因素。

政府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

根据公示,在第一批计划草案中,包括拟纳入计划的城市更新单元共计89项,申报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约6.8平方公里。其中,产业类更新单元11项,拟拆除重建面积90公顷;工业区改为商业办公、商住更新单元24项,拟拆除重建面积154.5公顷;城中村更新单元24项,拟拆除重建面积153.8公顷;旧城22项,拟拆除重建面积239.3公顷;旧居8项,拟拆除重建面积44.7公顷。

在这次拟定的89个项目中,涵盖了深圳六区和光明、坪山两个新区。其中,宝安、龙岗两区占了大部分:宝安区23个项目,面积187.1万平方米;龙岗26个项目,面积240.4万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拟定城市更新单元的申报主体多元化,包括不少开发商、村集体股份公司出面申报。这部法规最引人瞩目当属:明确权利人可作为更新改造的实施主体,改造项目无需由开发商实施,同时政府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

如位于南山区沙河街道的康佳集团总部厂区更新单元,申报主体就是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身。此次公示的众多城中村更新中,无一例外都依法由该村的相应股份公司进行申报。

利好已推动相关股票大涨

此次公示内容还有一部分是拟进行规划统筹的重点城市更新片区。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情况和深圳重点发展片区划定了笋岗、大沙河创新走廊、华为、溪涌、横岗安良等5个重点城市更新片区,涉及规划研究面积33.4平方公里。这些片区则由区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规划统筹。

对深圳来说,此批城市更新项目公示无疑是一大利好。从具体操作中,印证了去年底实施《城市更新办法》的里程碑式意义。从短期来看,几天前在股市里就有风吹草动,深圳相关的本地股大涨。

规划国土部门指出,申报主体并不一定是城市更新的改造主体,改造主体须经相关程序认定后方可确定。

公示期3月11日截止

在改造为住宅的城市更新项目中,还将配建相当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不过,这次项目公示并没有公布配备的具体比例。

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有关保障性住房的配备比例问题,目前已草拟了专门的政策,正在政府部门之间讨论,预计不久经公示和市政府批准即可实施。据介绍,这次比例的规定较为灵活,根据不同城市更新项目,不同区位当地的实际需求,进行保障性住房的比例配备。一些项目配备比例为零,而需求大的地方,城市更新项目配备比例可高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