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转保指南:深圳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出

一、申请条件

(一)曾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在转出前在深圳有参保缴费到帐记录的参保人;

(二)到省内其它地方就业并参保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或转回到省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转出省外的参保人请看文末备注。

二、申请材料

(一)《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使用A4标准规格。(如员工尚未办理停交,则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三)如果参保员工无法本人前来办理,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持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由参保员工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注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待办事项,并由本人签名、按清晰手指模。

三、申请受理机关

(一)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区八卦二路513栋二楼);

(二)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的所有征收部门;

(三)有视为缴费年限需审档的参保人,应到在深圳的最后参保单位所属社保分局征收科办理。

四、办事程序

提供申请材料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

备注:办理时需开具《参保凭证》。凭证的前提必须是申请人缴费状态为“停交”,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请开具。如企业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停交手续,则需提供离职证明。委托他人申请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办理时限

工作时间内即时办理

六、决定机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社保分局

七、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本事项无证件,且不设有效期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备注:社保转出省外或其他转移方式办理解析

由于此部分社保政策会按实时变更有所不同,官方并没有发布相关办理规范。但是大致流程与省内转保区别不大,区别在以下几种情况:

1、员工跨省流动重新就业参保时,在新参保地申请转移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关系;

(在我市办理需提交《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表》或单位离职跨省转移证明)

2、为农村户籍回家务农的,当地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转入当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3、无法转移的,可在本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确认参保权益,在任何地区重新就业或达到退休年龄确认退休地后,再按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