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深圳最低工资新标准近期出台

富士康涨工资了,涨幅66%啊!总不能大家都去富士康吧?咱们也得涨涨。

我市近期将出台最低工资新标准,届时最低工资标准不会少于1100元。这是记者昨天从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信息。

市“两会”闭幕后,该局及时组织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弘扬“想干、敢干、快干”的特区精神,大力推进充分就业城市、全民社保城市、人力资源强市和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建设,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民生幸福保障。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努力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和国家创业型城市。推进就业资金的全市统筹,促进劳动者更加充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健全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创业服务公共平台,力争年内通过国家创业型城市达标验收。

二是坚持社保是民生之福,完善社保制度体系,努力创建全民社保城市。认真落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工作部署,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调整少儿医保政策,建立少儿医保普通疾病门诊统筹制度,制定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管理办法;研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三是坚持以创建服务型责任政府为目标,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组织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套转,扩大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规模。分系统稳步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四是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力打造人力资源强市。建立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对各行业领域优秀人才,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吸引人才来我市创业发展。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和引进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五是坚持围绕“平安深圳”目标,加强劳动关系调处,努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利益调解、权益保障和预警防范的内部协调机制,推广劳资恳谈协商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劳动监察,对企业用工状况实施动态监管,推动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建立劳资纠纷调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