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高考报名报考热点问答(8)

深圳高考报名热点问题28:如何办理“三侨生”证明书?

答:“三侨生”是指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各类学校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2012年3月1日前到深圳市侨务办公室办理三侨生证明。(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市府二办622室,电话:0755-82016472)按广东省普通高等院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侨生”可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市侨办特别提醒,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持探亲护照、外派人员或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出国人员的子女也不属“三侨生”范围。此外,证明书必须在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受委托的区(县级市)侨务办公室办理。参加高考的“三侨生”办证时还需提供准考证号码、联系人及电话。

深圳高考报名热点问题29:怎样才能否享受广东省聚居区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答:小学、初中阶段考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自治州、自治县读书、毕业,才能享受广东省聚居区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对外省迁入广东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小学、初中阶段在广东省外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中小学读书,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到广东省就读,也可享受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如果小学到高中一直都在深圳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不能享受广东省聚居区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深圳高考报名热点问题30:如何办理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的认定?

答: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的认定,是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户籍管理部门提供户籍登记证明意见,由深圳市民族宗教局汇总报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族宗教委汇总报省招生办审核确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从省外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移居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户口迁移和就学的证明资料,并将《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的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登记盖章后交当地市、县、区招生办。

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确认由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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