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小一(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办事说明:

一、深圳小一招生对象

必须年满六周岁(200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深圳市户籍儿童。

B、符合市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人员子女。

C、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深圳小一招生流程

1.宣传准备(3月13日起)。

3月13日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如下:

单  位 咨询电话 招生网址
福田区教育局 82918379 http://www.szftedu.cn
罗湖区教育局 25666324 http://www.luohuedu.net
盐田区教育局 25228527 http://ytjjk.sz.edu.cn
南山区教育局 26486070 http://jyk.nsjy.net
宝安区教育局 27757162 27752072 http://www.baoan.net.cn
龙岗区教育局 89551962 http://lgjjk.sz.edu.cn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88211352 88211356 http://www.szgm.edu.cn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85209407 http://psjyk.sz.edu.cn
市教育局 82661331 http://www.szeb.edu.cn

2. 网上预报名 (3月22日至4月7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所在区教育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3.学位申请 (4月8日至4月11日)

(1)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地段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4.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4月12日至5月20日)。

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主动与公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5.学位安排 (5月21日至6月3日)

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6.检查核准 (6月4日至6月12日)

6月12日前,区属公办学校和辖区民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局核准。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7.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 (6月13日至19日)

6月13日至19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