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龙岗区小一新生报名申请学位指南

一、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二、 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深圳市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  

②户口本;

③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2、非深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申请入学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①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居住证查询单;

②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③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④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⑤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属于独生子女的可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非深户适龄儿童如是独生子女的,应在计生证明上注明属独生子女,同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深户适龄儿童应提供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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