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莞深惠可互刷医保卡

从5月1日起,深圳、惠州、东莞三地社保定点医院,可以联网结算了,三地市民可以互刷医保卡,享受三地市内同等医保待遇,不必再回原地报销。

东莞市已在4月底确定了三地定点社保医院,深圳、惠州有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等12家医院作为社保定点医院,将开通现场联网结算。

东莞市向惠州、深圳患者提供现场结算的医院是:东莞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大朗医院、清溪医院。

深莞惠定点社保医院名单

附:18家定点医院名单

深圳: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中医院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深圳市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梅林医院)

深圳沙井人民医院

深圳市福田人民医院

惠州:

惠州市中医院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惠州市惠城区红十字会医院)

惠州市惠城区中医院

惠州市博罗县人民医院

东莞:

市人民医院

市中医院

石龙人民医院

太平人民医院

大朗医院

清溪医院

(注:其中深圳市福田人民医院、惠州市惠城区红十字医院两家医院,由于电脑系统还没有调试完毕,暂时不能现场结算)

异地就医手续

参保人因疾病在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可在定点医院办理社保入院登记和出院现场结算,不需到社保部门报销。

1.社保入院登记

在办理入院登记的同时,务必出示病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办理社保住院登记。一般情况应在入院当天办理社保登记手续,急诊、抢救住院应在入院三天内补办。

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院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应主动出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办理入院登记。

2.住院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1)参保人须主动出示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协助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身份核实工作。

(2)参保人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时,主诊医生按规定向参保人说明,参保人应积极配合,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并在《东莞市社会保险自费项目签字单》上签名确认。

(3)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提出转院的,应填写《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再由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审批加盖公章。对危、急、重疾病可先转诊,但应在三天内补办转院手续。

3.出院结算

参保人凭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出院诊断证明、《东莞市社会保险自费项目签字单》、出院通知书到出院结算处办理出院结算及医疗费报销手续,参保人支付个人应付费用后,领取“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完成出院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