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东医保卡将全省通用 21个城市

医保卡年内有望实现广东21市通用

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丢失、被盗窃报失、有效期届满、变更内容、无法读示和损坏外,社会保障卡制作后,参保人只要还在我市参保的,其社会保障卡都可继续使用,不必因更换工作单位而重新制卡。

记者23日从市社保局获悉,自10月1日起,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不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其所有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将由本人现金全额支付,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再按规定报销。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办法》),参保人已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但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应尽快制作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首次在我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办理参保手续后,应及时办理制卡手续,提交制证清单(在企业参保网页或征收部门打印)和合格数码照回执并缴交制卡费用;制卡手续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参保成功后2个月。

《办法》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不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其所有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将由本人现金全额支付,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再按规定报销。其中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到结算医院按规定报销;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到就医的医院办理报销或补记账手续。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丢失、被盗窃报失、有效期届满、变更内容、无法读出和损坏外,社会保障卡制作后,参保人只要还在我市参保的,其社会保障卡都可继续使用,不必因更换工作单位而重新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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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年内有望实现全省地级以上市通用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近日透露,今年年内,包括深圳在内的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有望实现医保卡跨市就医购药。“深圳市社保局将全力配合省人社厅搭建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工作,希望能尽早实现深圳市民的异地就医。”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

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对于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及时结算的部署,广东全省各地在全力推广社会保障卡的一卡通。今年计划推进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都能实现医保卡即个人账户的跨市就医和购药。而在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及时结算方面,目前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等城市已经构建起跨市就医、及时结算的服务通道。

据悉,在2009年年末,我市分别与惠州、东莞两地11家定点医院签订了《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常住惠州、东莞的市民,只要在两地居住半年以上者,并在当地社保部门备案后,就可在惠州东莞刷卡看门诊和住院。

针对一些参保人就医的不规范行为,市社保局昨日发出提醒,从10月1日起——

不出示社保卡 医疗费用自付

针对一些参保人就医的不规范行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昨日发出提醒,请参保人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参保、制卡。

参保人已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但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应尽快制作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首次在我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办理参保手续后,应及时办理制卡手续,提交制证清单(在企业参保网页或征收部门打印)和合格数码照回执并缴交制卡费用。制卡手续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参保成功后2个月。

自2011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不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其所有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将由本人现金全额支付,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再按规定报销。其中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到结算医院按规定报销;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到就医的医院办理报销或补记账手续。除丢失、被盗窃报失、有效期届满、变更内容、无法读示和损坏外,社会保障卡制作后,参保人只要还在我市参保的,其社会保障卡都可继续使用,不必因更换工作单位而重新制卡,以减轻参保人经济负担。

各参保企业注意啦 下月起交社保费率不再“打折”

各参保企业请注意!我市各参保企业自今年7月1日起需按正常社保缴费费率缴交社会保险费,各参保企业应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交账户提前存足款项,以备顺利缴费。此外,在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期间享受免除医保个人缴费的住院医疗保险及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9月1日起恢复个人缴费。

7月1日起企业需按正常费率缴社保费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7月1日起,我市各参保企业需按正常社保缴费费率缴交社会保险费。各参保企业需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交账户提前存足款项,以备社会保险费顺利缴交。

根据单位缴费标准,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综合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各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交6%、0.5%、0.5%。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交0.6%,其中缴费基数的0.2%划入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同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交0.2%。农民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8元/人(每月)缴交。

根据个人缴费标准,缴纳综合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应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交2%。

具体详情可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网站http://www.szsi.gov.cn/或拨打96888咨询。

部分社会保险费率2009年曾下调

据了解,2009年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切实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市于2009年2月1日开始下调部分社会保险费率。社会保险费率调整范围为工伤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费率不作调整。下调我市部分社会保险费率的前提是不降低参保人的待遇,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没有受到影响,就医的记账比例还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待遇没有受到影响。

随着经济逐步复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各参保企业自2011年7月1日起按正常社保缴费费率缴交社会保险费。具体缴费费率为:一、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二、综合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各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交6%、0.5%、0.5%;三、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交0.6%,其中缴费基数的0.2%划入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同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交0.2%;四、农民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按每人每月8元缴交。

“限时免费”参保人9月恢复个人缴费

参保企业按正常社保缴费费率缴交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什么费率缴交?据了解,综合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交2%;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交0.2%;农民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每人每月4元缴交。

此外,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在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增加市民福利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凡2010年8月之前在企业就业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医疗保险及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免除其在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参保期间的医保个人缴费费用,这部分参保人自2011年9月1日起恢复个人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

●综合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各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交6%、0.5%、0.5%;

●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交0.6%,其中缴费基数的0.2%划入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同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交0.2%;

●农民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按每人每月8元缴交。

换工作不必重新制社保卡

同时,市社保局昨天发出《关于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持卡就医的提醒说明》(以下称《提醒说明》)。参保人已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但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应尽快制作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首次在我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办理参保手续后,应及时办理制卡手续,提交制证清单(在企业参保网页或征收部门打印)和合格数码照回执并缴交制卡费用。制卡手续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参保成功后2个月;除丢失、被盗窃报失、有效期届满、变更内容、无法读示和损坏外,社会保障卡制作后,参保人只要还在我市参保的,其社会保障卡都可继续使用,不必因更换工作单位而重新制卡,以减轻参保人经济负担。

根据《提醒说明》,自今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不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其所有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将由本人现金全额支付,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再按规定报销。

中国人迎来“制度养老”时代

7月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启动,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国务院近日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届时,我国5000多万城镇非从业居民,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年满后领取含有政府补贴的养老金。

这是一项重大制度建设。它意味着中国人“老有所养”的千年愿望即将初步实现。围绕公众关心的相关问题,“新华视点”记者作了追踪采访。

填补“老有所养”空白

就在去年,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还曾忧虑地表示,城镇非就业的老年居民没有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一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空白点。

如今,这个空白点有望在一两年内被彻底补上。

1997年,我国统一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到“十一五”末,全国此类参保职工达到2.57亿。

2009年,我国开始试点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有1.9亿人参保。按照国务院要求,明年底将基本实现全覆盖。

今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将正式启动,年内计划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我国社保体系中,城乡居民低保、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是最重要的三项制度,现在前两项已实现全覆盖。随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我国社保体系将全部建立起来。

“加快养老制度建设顺应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只有从依靠家庭养老或储蓄养老逐步转向“制度养老”,才能切实减轻未来中国的养老负担。

“制度养老”能给百姓多少实惠?

在为养老保险“全覆盖”叫好之时,也有人提醒说,相对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来说,每月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还不高。

根据最新政策,可以粗略算一笔账:在全国尚未纳入养老保险制度的5000多万城镇居民中,60岁以上老人约有2000万,随着养老保险“全覆盖”,他们不用缴费就可每月领取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另外约3000万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要按规定缴纳保险费,以最低每年缴100元、最少缴15年计算,加上政府给予的补助,年满60岁后每人每月最少能拿到69元养老金。

客观地说,在当前物价水平下,目前的标准确实较低。

“个人缴费部分的‘低门槛’,考虑到了部分居民、特别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的负担能力。”周天勇说,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地区间发展很不平衡,如果把养老保障标准定得过高,不仅财政压力大,城乡居民缴费也有困难,保障面就难以扩大。

事实上,这个养老制度是有弹性的。目前缴费标准设了10个档次,最高可达1000元,而且地方政府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个人想享受更高的养老待遇,可以早缴费、多缴费、多积累。

“制度养老”还有多少难题待解?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一直是个难题,造成农民工等普通劳动者参保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退保现象。为此,国家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应把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村居民统筹考虑进去。”有专家表示,目前三项城乡养老制度之间如何衔接转换,仍需深入研究,积极稳妥地提出具体办法。

另一方面,个人账户的安全性、社保卡能否联网等,也是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

正是因为仍有这样那样的难题,国务院在部署这项工作时反复强调,要坚持群众自愿参保,不搞强迫命令。

为调动全民参保积极性,国务院要求各地运用好财政补贴这个引导杠杆,搞好服务,让群众看到实惠,努力扩大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