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深圳小学初中新生即将开始报名

进入3月份,今年秋季小学初中学生入学报名的日子逐渐走近。根据往年的惯例,报名工作一个月左右后拉开帷幕,近日记者接到不少市民的电话,咨询报名所需要的材料。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市区教育部门的网站,也开始提醒家长准备孩子报名入学所需材料。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入学的政策与往年相比没有任何变化,今年将继续刚性执行“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学生入学需准备的部分材料,如非户籍学生所需的《就学联系函》要在户籍所在地开具,家长可现在开始着手准备。

户籍非户籍有区别

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学位,须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政府“1+5”文件规定入学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学生,其监护人在辖区内有合法住房。申请学位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户籍学生与非户籍学生有些区别。

深圳户籍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全家户口本;住房证明,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期缴款收据和银行每月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宅)》及《管理费发票》; 学生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非深圳户籍学生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须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全家户口本;父母及学生在深有效的《居住证》(或有效《暂住证》);父母在本学区内的合法购(租)房证明等材料;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学生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光荣证》); 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学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含乡镇中心小学)开具的《就学联系函》;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还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就学联系函》是什么样子?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就学联系函》往往成为非户籍学生入学材料中容易出问题的一份材料,这份材料要从户籍所在地开具。

市教育部门谈到,这个联系函主要是要让原籍政府知道其户籍人口的流向,以便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该证明不需统一格式要求,公章应是户籍所在地的(与户口本对照)。而不知道如何开具《就学联系函》的,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给出了一个参考摹本:

深圳市××区教育局:

现有我区(镇、乡)户籍儿童××,男,×年×月×日出生,因父母工作并居住在深圳,希望在贵局辖区学校办理(小一、初一、插班)入学事宜,请予以协助为盼!

××市××区教育局章

(或××市××区××镇教育组章)

(或××市××区××镇中心小学章)

×年×月×日

市直属学校也划片招生

很多家长对于自家片区所属的学校不太清楚,现在随着各区教育局网站的完善,家长可以登录网站,查看辖区小学、初一招生中的“学区地图”、“招生电话”栏目和学校门前橱窗查询。每年的学区图以招生前网站发布的为准。

对于市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我市规定这些学校要纳入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学校和所在区教育局协商安排。

一般来说,在小一、初一新生报名过程中,全市各个区规定的报名时间、进度安排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均存在一定差异,并不完全统一。因此,需要特别提醒学生和家长的是,一定要注意所在区公布的报名指南,以免耽误报名。

教育部门提醒家长,务必讲诚信!家长申请学位提供的资料,各区教育局将把有关资料送政府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和家访等方式核对入学材料的真实性。

为了入读优质学校,采取挂靠户籍或租住房屋者,往往不能保证就近安排公办学位,由教育局统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