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检需准备哪些证件?

产检需要准备哪些证件、东西

深圳市户籍人口孕妇第一次产检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证要复印孕妇姓名和配偶姓名的一整版以及该有“符合生育政策同意生育”印章的那一整版都复印在一张A4纸的一面。

2. 医保卡、身份证。

3.《生育保险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生育保险证复印第一页就行。

4.居住地居委会开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5.曾经检查过的一些验单、B超单。如婚检、孕前检查的化验单,确认怀孕的化验单、B超单和病历本等(包括老公的化验单也要带)。给医生看那些单可以避免重复做一些检查。

6.如果患过病或有什么遗传病,服过或正在服什么药,要带上病历资料、药物说明书等。

非深圳市户籍人口的孕妇第一次产检不需要带什么证件,如果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就带原件以及复印件。就带曾经检查过的一些验单、B超单,确认怀孕的化验单、B超单和病历本等就可以了。

(注:本节内容因为相关政策、规定的不断调整,不时会有变化,各家医院的要求也会有细微不同,因此仅作参考,孕妇在产检前还需要了解一下最新的规定和要求。

例如:从今年9月1日起,要求有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新版《计划生育证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而非深户如果已经购买了生育保险,也需要办好《准生证》、《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才能享受相关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