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到注水肉类举报可获奖励

《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昨天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办法》已于4月1日起实施,记者获悉,举报10种有关食品安全的线索将获得奖励。

这10种情况包括: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成品,或者向禽畜及禽畜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成品的;经营应当检验检疫却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境外进口食品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将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的;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有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为需要奖励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