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路边停车将收费,价格贵过停车场

路边车位将贵过同区域停车场,收费上缴市财政专户作交通专项资金 《深圳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办法(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昨日,市法制办公布《深圳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称《办法(送审稿)》),这是我市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道路停车管理作出规范。这意味着,我市即将对路边停车位收费。

根据送审稿,我市路边停车位日间收费将高于夜间收费,路边停车收费高于同区域停车场收费,拥堵区收费高于非拥堵区收费。对路边超长时间停车(超24小时)的,将由市公安机关将车辆转移处理,超时部分按照计费标准的3倍予以处罚,以避免泊位长时间霸占道路。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应当上缴市财政专户,作为交通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公共交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拥堵。市民对《办法(送审稿)》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市法制办反映。

深圳路边停车将收费,价格贵过停车场

资料图片

背景

粤B车突破200万 停车难成为大问题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2003年深圳机动车保有量仅为20万辆,2007年3月突破100万辆,2010年4月突破150万辆,今年2月突破200万辆,我市目前道路停车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

由于目前我市对道路停车采取免费停放的方式,造成道路资源被占用、滥用,不仅对动态交通造成严重影响,也违背了设置路边临时车位方便市民临时使用的初衷,加之目前道路停车无专业管理队伍,权责不清,警力有限,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停放秩序和车辆防盗抢工作均得不到规范的管理和执行。

国内目前多个城市正在实施或曾经实施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项目,但效果均不理想。深圳也曾于1997年委托高戍达公司进行道路咪表停车收费运营管理,但最后也是以失败告终。

市交通运输委坦言,道路停车收费实施效果达不到预期目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缺乏处罚手段和企业运营不规范。现在必须通过合理规划、明确实施主体、完善道路停车处罚及监管措施等,确保道路停车管理规范,科学合理地利用道路资源,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2009年底,我市实施“大部制”改革,理顺了我市道路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同时,市交通运输委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道路停车的执法保障等问题给出了应对之策,并与相关部门就道路停车执法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我市道路停车立法的时机已较成熟。

我市首部《城市交通白皮书》也明确:以提高停车收费为近期主要手段,鼓励市民公交出行。

六问路边停车收费

1

路边停车位谁来管?

交通运输和交警部门共同管理

《办法(送审稿)》规定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停车设施的相关管理工作。

《办法(送审稿)》规定,道路停车泊位主要供小汽车临时停放使用,非机动车不得占用。货运车辆和公交车辆的停放,根据路段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停车设施日常运营管理,对道路停车泊位内违规停车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具体实施。道路停车运营管理单位可根据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道路停车泊位内的违规停车行为的行政处罚,并协助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设有道路停车泊位的路段停车泊位以外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管理。

2

路边停车位如何划定?

设置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告,市民可提异议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可以结合道路周边停车需求在快速路辅道、主干道辅道、次干道及以下等级的道路上设置道路停车设施。道路停车设施设置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告。

《办法(送审稿)》还规定了道路停车位的“调整原则”,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停车状况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并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和相关街道、社区的意见,适时调整道路停车设施的设置。调整后的道路停车设施设置方案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已设置的道路停车设施有异议的,可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核实处理。

3

路边停车位如何收费?

日间高于夜间,路边贵过停车场,拥堵区贵过非拥堵区

4

路边随意停车如何罚?

《办法(送审稿)》明确:道路停车泊位是社会公共资源,实行有偿使用,使用道路停车泊位临时停放车辆的,应当缴纳道路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办法(送审稿)》明确:道路停车收费以调控城市交通运行为目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取“政府统收统支”模式,与我市早些年采取的“市场化经营”模式相比,此种模式政府掌控力强、公信力好、市民认可度高,而且这也是香港、东京、纽约等世界先进城市调控城市交通运行和发展公共交通的普遍做法,事实证明是一种最为可行的模式。

道路停车泊位按照路段、时段及道路停车对动态交通影响程度的大小,分别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一)道路停车的收费标准应当高于同区域路外停车收费标准;(二)交通拥堵区域高于非交通拥堵区域;(三)日间高于夜间;(四)大型泊位高于小型泊位;(五)同一泊位最长停车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不按车位停放罚200元

对路边超长时间停车(超24小时)的,将由市公安机关将车辆转移处理,避免泊位被长时间霸占;对未按规定缴纳罚款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该车辆的年审业务。《办法(送审稿)》“法律责任”一章,对路边停车可能发生的违法情形设定了一定的处罚措施。

《办法(送审稿)》规定,如果道路停放车辆不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车的;不按照车位标线、泊位类型停放;货运车辆、公交车辆在非允许停车泊位内停放的,除按计费标准缴费外,处以200元罚款。车辆超时停放,超时部分按照计费标准的3倍予以处罚。在同一泊位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运营单位的通知后,应当将车辆转移处理。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罚款本金。违反前款规定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车辆年审业务。

5

收的停车费流向何处?

上缴市财政专户,作为交通专项资金

《办法(送审稿)》规定,道路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应当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作为交通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公共交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拥堵。费用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发布。

6

路边停车受损谁赔?

相关部门不承担车内财物的保管责任

道路停车设施仅为机动车提供临时停车泊位,相关管理部门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责任。对执行任务的军车、武警部队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即时调查

@小甜甜:路边停车谁来收费?象南京那样由很多带红臂套的老人来收吗?还是要恢复用咪表?

@笛子:如果路边也收费,以后出门要考虑一下用车成本了,能不开车就尽量不开,可能要多乘公交了。

@夜半歌声:不同意路边停车收费。路是大家的,这是乱收费。

@星梦奇缘:有的人把车停在路边不开走占道也是很烦,如果收费,可能会好一点。

@懂你:停在路上风吹日晒应该更便宜。路边停车收费比停车场贵,这非常不合理。

@李小龙:路边停车收费贵对老小区住户很不利,小区没车位只能停路边,真的很冤。

@张星星:路边停车收费了,路边丢车是不是该全额赔偿?找谁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