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户籍残疾人可享福利,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2)

完善残疾人医疗保障制度

对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市卫人委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建好残疾预防和康复医疗服务两个体系。

残疾预防体系包括预防出生缺陷和控制因病致残两项内容。预防出生缺陷主要包括探索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检率;逐步推广孕前保健,全面开展适龄妇 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措施;加强孕产期保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对出生缺陷儿进行早诊早治;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和研究。

对于康复医 疗服务体系建设,市卫人委透露已将康复医学发展纳入“十二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工作,将构建市、区和社区的三级康复服务网络, 培育康复服务机构,开展康复治疗人员培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服务技术和能力,推动我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整体上一个台阶。建立康复医疗服务 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提高生活质量,满足市民基本康复医疗服务需求。

明显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市残联理事长祖玉琴昨天在会议上谈到,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应该看到,深圳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残疾人生活与社会 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致残因素增多等,我市残疾人数量将呈现较快增长态势,残疾人事业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

她透露,“十二五”期间,全市残疾人工作努力消除残疾人整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的幸福指数得到较为明显的提升。

一是要将残疾人纳入全市居民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重点加大对60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的津贴补助力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将低收入残疾人家庭100%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要以残疾人特殊需求为导向,建立起全覆盖、全生涯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将18周岁以上无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在自愿的原则上视为独立户,纳入 低保,并全额享受低保金;采取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的方式,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住房问题;残疾人家庭在申请保障性住房时按照残疾等级予以加分;对失业救 济金期满但仍未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逐步将户籍居民的常住重度残疾直系亲属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探索开展精神和智力残疾人财产信托、人身和财产保 险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和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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