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爸爸可享3年每年5天育婴假,拟设“男性关爱日”

在起草和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就受到媒体高度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提交正在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一审。这是深圳率先在全国就性别平等立法。 《条例(草案)》对性别歧视定义、弹性退休、双亲育婴假等制度作了具体规定,这些新规都将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提交一审

男性可享3年每年5天育婴假

拟设“男性关爱日” 当爸可享3年每年5天育婴假

【焦点 1】女性退休年龄

可推迟至与男性一样

国家现行退休制度要求女性较男性提前五年退休。该政策的依据是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78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当时的初衷是对妇女的特殊照顾和保护,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职业女性的关怀。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曙光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受教育水平不断提升、职业化程度也不断提高,加之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使得这项退休政策的实际效果与设计初衷渐行渐远,客观上使妇女在职业规划和退休待遇等方面明显处于不利地位,有悖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精神。

刘曙光说,考虑到现行国家政策的背景,《条例(草案)》采取变通的办法,规定“女性劳动者达到现行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本人愿意继续工作的,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延长退休年龄,直至与男性劳动者同龄退休”。

刘曙光在向会议做起草说明时说,这一规定不适用于公务员。但记者注意到,草案原文并没有这样的表述。

【焦点 2】男性总计可

享15天育婴假

《条例(草案)》规定,除妇女依法享有育婴假期之外,男性可以在其生育或者抚养的子女三周岁内,每年享有五天育婴假。男性育婴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

刘曙光说,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妇女在生产期间,丈夫应当承担起养育孩子的义务和责任,同时这也是父亲与孩子联络感情的机会和权利。河南、湖南、山东、广东等省人口计生条例中规定了双亲陪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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