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心理卫生条例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历时6年,易稿30多次的《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深圳的心理卫生工作步入法治轨道。昨日,市卫人委在五洲宾馆召开贯彻落实该条例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小培、市卫人委副主任孙美华和参与该条例立法工作的法制、医疗等专家、学者参与了讨论。

深圳心理卫生条例明年起实施

作为我国第七个地方精神卫生条例,同时也是第一个心理卫生条例,该《条例》受到广泛关注。

作为全国人大精神卫生立法工作的专家、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张明园对此高度评价,“精神卫生”侧重于已有精神障碍者,而“心理卫生”覆盖全人群。《条例》起点很高,体现了深圳先行先试的地区特点,有创新、有突破、适度超前。

居民心理障碍患病率居全国榜首

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市康宁医院院长刘铁榜用4个“最”形容深圳人的心理压力状况。一是心理压力最大,调查显示,15%的人表示所受压力接近极限,15%表示超过承受极限。二是患病率最高,2005年深圳市居民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市18周岁以上居民心理障碍患病率21.19%,重型精神疾病患病率为1.41%,均高居全国榜首。三是资源最少,目前我市常住人口1036万,但只有300张精神专科病床,102位精神科医生。与我们人口相当的广州,拥有4000张床位,接近500位医生。四是治疗率最低,调查显示,过去一年里,应该去看医生的心理障碍患者只有4%接受心理卫生服务。

2003年,有识之士开始为深圳的精神卫生立法奔走呼吁。2006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成立心理卫生条例起草小组。此后,召开了20多次座谈会,参考国内外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情况,30多次易稿,历时6年,《条例》终于在今年8月30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是全国对精神卫生事业投入最大城市

近年,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增大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投入。

据介绍,深圳是全国对精神卫生事业投入最大的城市,康宁医院改扩建项目投入2.5亿元;健宁医院投入7亿元,加上信息化和医疗设备的投入将超过10个亿,被称为中国精神卫生事业的“一号工程”。预计建成后,深圳每万人将拥有接近1张精神科病床。

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副会长蒋平表示,《条例》的正式实施在深圳心理卫生事业发展史上将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一是增强了人们心理健康意识及维护心理健康重要性的意识。二是对深圳特区的心理咨询工作、精神卫生工作有了进一步具体的规范。三是指导与促进全社会重视心理健康的防治工作,对保护全体市民心理健康水平有重要意义。

一年内出台《条例》实施细则

《条例》在心理健康促进、心理咨询行业的规范及如何防止“被精神病”的入院程序等方面,亮点纷呈。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晓东表示,对“被精神病”这样的显性问题,立法没有回避。什么条件才能确诊住院,什么条件下才能出院,如果导致他人“被精神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条例》中都有明确表述。

市人大相关领导表示,将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定期评估,与条例相关的具体实施办法也必须在一年内出台。

市财政委员会社会保障处调研员罗东辉表示,《条例》实施后,财政部门将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各部门也要加强对经费管理和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能,今后将进行审计评效。

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张洪表态,《条例》首次明确指出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的行政管理归属于卫生部门,他们将及时摸清我市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的本底情况,定期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规和道德培训,提高我市心理卫生行业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