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缴税计算方法 最新

年终奖缴税计算方法

明确规定"2002年出台的'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即年底双薪收入不再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而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市地税局近期对年终双薪计税方法进行补充明确,年终"双薪"将按照《转发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即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据市地税局介绍,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是先将雇员在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按上述方法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举例说明:假设李先生2009年12月取得年终双薪5000元、全年奖金15000元,计算李先生年终双薪和全年奖金的应纳税额如下: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李先生年终加薪和全年奖金可合并按照一次性奖金分摊计税方法计算,即将李先生的年终双薪5000元和全年奖金15000元合并相加,再除以12得出其商数(5000+15000)÷12=1667查找出适用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25,所以李先生年终双薪和全年奖金的应纳税额为(5000+15000)×10%-25=1975(元)。

新工资税计算方法及年终奖个税算法(2008/03/01)起新工资税计算方法及年终奖个税算法

2008/03/01开始执行新的个税起征点,也即由原来的1600元提到2000元,个人所缴纳的税相应会有所变动,具体如下:

㈠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所得=取得的收入-免税收入-费用扣除额

应交的个税=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免税收入包括有:个人按照规定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费用扣除额(即平常所说的所谓的“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2000元的标准。

㈡年终奖个税算法:

年终奖计算分两种情况:

1.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扣除标准,年终奖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低于标准,年终奖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李先生12月份工资为4000元,取得一次性年终奖36000元,他应缴税款为:按新计算方法:

以2000元标准计算,36000÷12=3000元,按照3000元查得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5%和125。那么年终奖应缴纳的个税为:36000×15%-125=5275元。他当月工资应缴纳的个税为(4000-2000)×15%-125=175元,两项共计5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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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税率为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较为复杂,因此转化为使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具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查阅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5 0

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两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 不超过5,000元的 不超过4,750元的 5 0

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 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9,250元的部分 35 6,750

(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

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2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的区别是什么?

答: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某些个人所得收入采用税后收入的概念,比如支付税后多少多少金额。这时,需要将税后的收入按一定公式换算为应税所得,然后再按照一般方法计算应交的税款。否则,将导致税款的少征。这里,在换算为应税所得过程中需要适用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不能按照含税级距的税率表来套用,必须使用不含税级距的税率表。这就是不含税级距税率表产生的原因。这里的不含税级距指的是"税后收入"级距。 至于两者之间的联系,实际上两个税率表是一回事,只是将含税级距税率表中的应税所得,按照数学方法,换算为不含税级距税率表中的税后收入,以方便对税后收入进行征税的计算工作,仅此而已。

我国个税基本情况:2008年个人所得税构成表

项目 金额(亿元 同比
2008年个人所得税 3722.19 16.8%
其中:工薪所得税 2240.65 28.1%
储蓄利息所得税 326.9 -37%
房屋转让所得税 27.6 26.7%

年终奖缴税计算方法实例:

年终奖的含义

年终奖的正式名称叫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单位给予雇员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奖励,也是可给可不给的一个项目。

年终奖的由来

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实现更佳的工作表现。但记者在对一些企业的调查当中发现,企业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考虑的并不简单,有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奖励员工们在一年当中所付出的劳动,但也有一些企业发放年终奖的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

年终奖令人欢喜令人忧

辛苦一年了,年底的时候,大家都盼望着能拿到丰厚的年终奖。但是,拿到年终奖之后,不要把个人所得税给忘了。很多人对于年终奖所得税计算方法都是比较迷糊,在这里,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年终奖所得税计算方法,并提供一个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器.xls ,可以方便大家更快捷的算出自己应该交的年终奖所得税。

年终奖所得税计算三种具体方法:

一、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李某2008年年终奖为12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2400元,则应纳税额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10%-25= 1175(元)

3、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2400-2000)×5%=20(元)

4、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1175+20=1195(元)

二、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2:刘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2000元(只有1400元),2008年1月13日,该单位再向刘某发放年终奖3000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2000元之间的差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刘某在获得这笔年终奖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元。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2000-1400)=2400(元)

2400÷12=2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为2400×5%=120(元)

三、是年终奖除以12低于2000也要纳税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2000元也应该纳税。

因为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在工资中已扣除,用全年奖金除以12,主要是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能作为判断是否纳税的依据。

例3:高某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00元,用全年奖金除以12后为1500元,虽然这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2000元,但也应按相应税率缴纳税款1775元。

18000÷12=15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应纳税额为18000×10%-25=1775(元)

2009年8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今后,单位在实行“双薪制”(单位为雇员多发放一个月工资)后,“双薪”应全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停止执行。

通知指出,近期部分地区反映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口径不够明确,为公平税负,根据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第一条,有关“双薪制”的计税方法停止执行。

原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起征点2000元),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即第12个月工资和第13个月工资相加后再扣除起征点费用)。

四、单位发不含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对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由单位负担的,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一速算扣除数A)÷(1一适用税率A);

(三)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四)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一速算扣除数B.

例4、假设某单位为每个员工发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10825元,单位为每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为1175元。计算过程为:

第一步,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10825÷12=902.08元,对应适用税率A为10%,速算扣除数A为25;

第二步,按第一步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不含税年终奖换算成含税的年终奖,即含税的年终奖收入=(不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12000=(10825-25)÷(1-10%)

第三步,按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12000÷12=1000元,对应适用税率B为10%,速算扣除数B为25;

第四步,按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元

如果纳税人取得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应先将不含税年终奖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方式处理。

特别提示:根据(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