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

深圳有住房公积金吗?

深圳有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你在深圳没有听说过住房公积金?是因为在深圳的房贷市场中,它所占的分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一方面与深圳的人口构成有关,在常住人口中,能享受公积金的只是较少的一部分人;另一方面,在房贷市场激烈的竞争中,随着各大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的优惠措施和灵活的贷款方式,公积金的竞争力越来越小,所以其作用也日趋弱化。

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我市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均不得低于5%,缴存比例上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目前缴存比例上限还没有定,单位缴存比例也不是全市统一,而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缴存比例范围内选择。

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缴存基数的一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本息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适用于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企业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深户才有住房公积金。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缴交,实行个人专户制。-----------由单位交,个人不用交住房公积金。

存入职工个人专户的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其使用权属于职工个人,其使用办法由此社会保险机构规定。

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的职工,可依照本规定使用存入个人专户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租用或住房的费用,具体手续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职工租、购住房,按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细则。

职工按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租用住房,可凭有效租房合同申请支取个人专户的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房租。其申请经社会保险机构审核同意后,用人单位在缴交社会保险金时可在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就缴额中减除其支取额,并将该支取额发给职工本人。

职工在本规定实施前已购买住房的用人单位在缴交社会保险金时,可将其住房公积金应缴额发给职工本人。

职工在本规定实施后购买住房时,可凭购房合同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按下列办法之一支取社会保险金:

(一)全额支取个人专户中积累的住房公积金,随后逐月或定期支取存入个人专户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离退休或迁离本市时,其个人专户中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发给本人。

依照本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其离退休职工由养老保险共济基金在发放离退休金的同时发给的住房补贴。

本规定实施前离退休的,其住房补贴参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办法计算。在本规定实施后离退休的,其住房补贴参照企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比例计算。

深圳住房公积金改革启动 户籍职工皆享公积金

户籍职工皆享住房公积金保障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全面启动,缴存业务预计明年底开始运作

受瞩目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终于出台。记者昨天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已于5月22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全面正式启动。住房公积金受惠覆盖面大幅扩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在职职工均可享受。

对非深户职工无硬性规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我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其本市户籍的在职职工均须缴存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在职职工所在单位可参照有关规定为非户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国土房产局房改处处长袁以立说,我市单位及深户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强制性的,而对非深户在职职工是没有硬性规定的,已退休职工无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没有规定非深户在职职工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因为我市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严重倒挂,户籍人口只有200多万,而非户籍人口超过1000万人。”我市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的资深专家、深圳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陈蔼贫说。

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

按照该方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我市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方案规定,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均不得低于5%,缴存比例上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袁以立说,目前缴存比例上限还没有定,单位缴存比例也不是全市统一,而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缴存比例范围内选择。

“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缴存基数的一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本息均归职工个人所有。”袁以立说。

记者看到,《深圳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8年末全市在岗职工人数198.35万人,增长2.8%;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867.41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3454元,增长12.0%。

市统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除了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费、高温补贴、出差补贴等福利费之外,诸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和其它工资收入都是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

公积金提取和使用办法还在制定

袁以立说,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考虑到我市房改较早,已购买住房的职工较多的情况,为满足不同主体的使用需求,提高人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方案提出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住房消费等相关项目。具体提取和使用办法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袁以立表示,住房消费包含哪些具体项目还没定,房屋装修可包含进去,物业管理费则不行。

5月22日起算,明年底开始缴存

方案已于5月22日正式颁布实施,那么深户职工是不是可以去缴存住房公积金了呢?

“现在还不行。方案发布后,还将进行机构筹备、主办银行招标及信息系统开发等一系列工作,需要一定时间,预计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业务于2010年12月底正式运作。”袁以立表示,方案只是定了原则性的东西,具体的操作细则还要时间制定,虽然预计明年12月底才开始正式运作,但是补缴期限可追溯到今年5月22日。

他还表示,深圳一直在密切关注上海、广州等城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模式,深圳方案作为后来者,要吸取它们的优点和有关经验。

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时间表

●2009年5月底前,公布方案并进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相应启动工作。

●2009年6月-2009年12月底,由市国土房产局负责筹备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上述两个机构成立之前,由市国土房产局(市房改办)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研究制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规程。

●自2010年12月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运作。

●2010年内,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起草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草案)或规章。市财政、劳动保障部门配合做好我市现有住房公积金的清理、缴存转移等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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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窄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降低利息负担,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要低。如果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还不够买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这样也比纯商业购房贷款要实惠。”袁以立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被实践证明了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制度,必将改善我市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

而据深圳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陈蔼贫介绍,深圳并非没有住房公积金制度,早在1992年就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存在3大问题,一是覆盖面窄,只有少数国企职工有住房公积金;二是无专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由市社保局代管;三是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功能。

“这次出台的方案解决了上述问题,户籍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还要建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级管理机构。”陈蔼贫说。

2006年数据显示,深圳市各类单位共为职工约66732人缴交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征集公积金约31.45亿元,结余约15.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