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人冲红灯需要罚款

交警昨起开展为期5天的专项行动,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

635名行人交通违法被罚

行人冲红灯不再仅仅是教育放行,而是动真格开始处罚:或者罚款,或者现场维持交通秩序。昨日(12月6日),我市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天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在昨日第一天的整治中,交警部门共查处行人违法635人、非机动车违法278宗,570名违法者选择了参加社会服务。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华强南园路口的现场整治点,看到这里来往穿梭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很多,不少人都在过路口时因为赶时间而没有注意到过街的红灯指示,在民警的哨子提醒和劝解下才意识到这是违反交通法规。现场,记者看到一名年轻男子载着女伴,骑自行车沿着机动车右转车道驶过,在此执勤的刘警官将其拦下,并告知他违反了非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规定,要罚款20元,或者可以选择参加社会服务,在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免予罚款。南园交警中队副中队长邱勇开告诉记者,在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一部分事故案例与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往往一个人闯了红灯,其他人都跟着一起闯,处罚只是警示,还需要市民真正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主动遵守交通规则。

据介绍,从12月6日至10日,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集中整治的“清理01”行动。此次行动重点对行人、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同时严查两轮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三轮摩托车。交警每天设置查车点超过100个。

10时许,记者前往文锦深南路口时,发现有几位市民穿着绿色的马甲站在路口,协助交警指挥交通。其中一位穿着绿马甲的男子是快递送货员,他是因为骑电动车闯红灯而受罚的。这名男子很直白地说:“我知道自己是错误的,谁也不想这样,可迟到了客户会投诉,公司也要罚款的。”另一边站着的两个年轻女孩也是因为闯红灯而受罚的,冲红灯时被执勤的交警拦下。女孩表示知道自己错了:“这样很不安全,下次会注意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安排其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后,给予口头警告,可免予罚款处罚。因此,大部分人选择了参与维持交通秩序这种处罚方式。不少过路的市民也表示,以社会服务的方式代替罚款是很好的举措,既弥补了过错,又省下了钱,应该大力支持。

据统计,昨日的首次行动中,交警部门共查处行人违法635人、非机动车违法278宗,570名违法者选择了参加社会服务。